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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春笋》作文32:记一次难忘的专题校会

时间:2018-10-11   作者:勤耕 录入:勤耕 文集:篆角春笋—作文1、2卷 浏览量:521 下载 入选文集

篆角初中108班:贺才苹  指导教师:杨友

 

  我校一直重视“三生教育”工作,无论是“三生教育”宣传活动还是“三生教育”实践活动,都让我校师生感触颇深。你看,2010年3月16日我校组织的“法制暨交通安全知识讲座”,就是我校进行“三生教育”宣传活动的实例,这次活动让我重新认识了生命的价值意义,使我对生活又有了新的目标,使我明白了应该怎样生活。

  烈日下的师生听着篆角乡派出所蒋所长的讲述,似乎都了解了违法和犯罪的概念。他的讲述使我全面了解犯罪是触犯《刑法》的,是应追究刑事责任的,犯罪必定违法,无论是违法与犯罪,人人都不能触犯,学生要遵守校纪、校规,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。他还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进行分析,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,要求学生不要产生不良的动机,要提高自身素质,听从教导;要明辨是非,要遵纪守法。不偷窃和故意毁坏财物,不参与赌博和看色情、淫秽录像。不吸毒和有危害社会的行为,避免步入歧途。听了他的讲座,让我懂得在生活中该如何去规范自己的行为,怎样寻求生存的空间。

  随后是珠街交警支队的兰队长向我们讲述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有关知识,还举出交通事故的实例,让我们了解了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教育学生如何过马路。给我们讲解了乘车须知:乘车要在指定地点依次候车,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;不准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上车;乘车时不能将头、手伸出窗外;还要求我们爱护公路和交通安全设施,要做到:保护道路上的安全防护设施,不跨、跳、翻越人行道护栏和车行道护栏;发现有人损坏交通设施时,要及时向交警部门报告;要能积极向身边的人宣传交通法规,共同维护交通安全设施,预防发生交通事故。

  最后是篆角乡司法所的卢所长对犯罪的概念和特征作了全面的阐释,也举出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,让我们从中学到法律知识,并能受到警示。告诫存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及时改正,把注意力放到学习中来。他还讲了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,如何做到知法守法,他要求我们要远离违法犯罪,善于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  本次校会结合了我们身边的新鲜事例,领导讲得既生动又深刻,我校师生受益很大。我们要吸取经验教训,远离违法和犯罪,远离不健康的行为,远离交通事故。养成健康的心理,处处严格要求自己,自觉抵制歪风邪气,抵制不良诱惑。就因为此次校会给我进行了生命教育、生活教育、生存教育。所以我觉得这次校会是最动听的一堂思想教育课,让我获益匪浅。

作者简介:陈福光笔名勤耕,1966年11月出生,云南广南人,毕业于云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,现任职于广南县篆角乡初级中学。系全国校园诗人,云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,云南基础教育名师,中小学高级教师,百度认证高级教师,文山州少先队优秀辅导员,广南县优秀教师,广南县诗词楹联学会会员,广南教育通讯员,篆角教育综合期刊《春笋》执行主编。曾在全国各类文学大赛中获奖54次,作品及小传载于《云南名师录》、《中国新世纪诗人诗选》、《中国校园作家大辞典》、《中国诗典》、《世界名人录》等多部辞书;享有“中国校园诗人”等50项荣誉称号。先后主编《篆角教育志》、《课改图片资料集》、《校本培训成果集》、《教师优秀论文集》、《中小学教师文论选编》、《篆角初中生作文选编》等60册共计500多万字的教育教学研究资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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