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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过去不期而遇

时间:2019-02-24   作者:客过德令哈 录入:客过德令哈  浏览量:274 下载

一个面善而又陌生的面孔,出现在同学聚会的场所。

我第一反应,把他当成是高中的同班同学,那个很久很久没有出现的“单”。

我们以前,管那个阿单,叫做单车的单。

其实,那个阿单的单,不读单车的单,读隋唐十八好汉当中第十五条“单雄信”的“单(善)”。

怕认错人,我找到“傻强”求证。傻强证实,那个面善的阿单,不是阿单,是大名鼎鼎的L君。

在傻强的引见下,几个人,上前握手,口里直呼,“哦!幸会幸会!”“久仰久仰!”

L君,是我们学生时代,曾经的风云人物,被当作反面教材,而“红极”一时。

无疑,L君,作为过去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的人物,代表着过去,代表着我们青春的记忆。

遇到L君,就像遇到了过去。

 

高中班同学聚会。

不知是凑巧,还是人为的故意,另外两个班也在同一天聚会。

我们是高二(7)班。

另一个班是高二(9)班。

再另一个班,有点特别,是初中的十三连一排。

其实,我们三个班都是同一个年级的,相互间都有熟人。

我们这所学校一向学生人多,关系错综复杂。我们当时的这个年级,尤其复杂。

有多复杂?

怎么说呢?

这么说吧,1400多人的一个年级,后来重新洗牌成600多人。然后,这600多人,随便拎出两个人来,要么是同学,要么至多是同学的同学。为什么会如此?因为,彼此要么是小学同学,要么是中学同学,要么是高中同学。这里,同学的概念,指的是同班同学。就比如,“傻强”吧,他就属于同学的同学,因为,我和阿单是高中同学,傻强和阿单是初中同学,所以,傻强就是同学的同学。L君的情况跟傻强一样。

这一天,就是这么几个复杂的班,碰巧同一天聚会,并且通过其中认识的同学,相约回母校拍照留念。

于是,我就见到了那个面善的不是阿单的L君。

 

L君,过去帅气的影子尚存;但不知是我长个了,还是他不长个,觉得他没以前高大;一头短发向后吹成小波形;明显地,头发薄了,发际线也明显地后撤,突显出饱满的天庭;L君脸上皱纹不多,面色黑里透红,气色不错;两眼不大,常眯成一条线,但依然炯炯有神;唇上一横,摆放着略微稀疏的一字胡,这一横,显得与众不同;上身外面穿一件棕色碎花皮夹克;里面一件红白黑三色圆领衫打底。总的说来,站在一群人里,L君,显得有一种跟常人不太一样的江湖感,浑身散发着经岁月的打磨,江湖的历练,所形成的成熟干练。但看上去,L君,丝毫没有一点张扬。

 

过去的L君,已经很模糊了,印象中,就一个字,帅。

L君,帅,难免当年有靓女喜欢他。

L君,初中时,同我们一个“连”,十三连,他一排,我三排;高中时,我们又属于同一级组(高中分两个级组),他10班,我7班。

L君没有同过一个班,只能算同学的同学。

但是,一件事,让大家,永远记得他,即使几十年过去。

那件事,要是发生在我身上,大概我永远不会再踏入母校一步,甚至也不会再参加初高中同学的聚会。

 

一件现在算不了什么事的事,几十年前,却小题大作,搞到开大会公开批评的地步。

大家轻易就猜到我要说的是一件什么事。

高中时期,青葱岁月,帅哥靓女,还会是什么事?不就是谈恋爱吗?

现在的校园,高中男女同学相互间交往,关系密切,甚至成双成对出入校园,都是司空见惯的事。不要说高中生了,初中生,甚至小学生,有时在公共场合都会有过分亲密的举动。那些男女小朋友,众目睽睽之下,搂搂抱抱不在话下,来个长时间的Kiss也一点都不避嫌。一般的情况下,遇到男女同学过从甚密,学校、老师、家长、同学都不会神经过敏,多数时候等闲视之,低调处理。只有因谈恋爱影响学业,家长老师才会在私下劝诫当事的同学,但绝不会公开同学的私情。

但是,早恋,在我们那个时代,一旦发生,方方面面,便如临大敌。

 

我们那个时代,男女授受不亲。男女同学之间,甭说拖一拖手,即便说一句话都得小心翼翼,以免犯禁忌,让同学当面背后议论。男女同学稍为接近一点,容易引起别人的讥笑。男同学,最怕被人讥笑“色”。女同学,最怕被人说“姣”。其实,议论笑话事小,政治影响事大!

不待言,当时,男女同学谈恋爱,是犯了天条,那会是一桩罪!大罪!

 

当年,从化分校那个山旮旯,很闭塞,几乎没有什么娱乐。那时候,没有电视,没有电影,书报杂志也很稀缺。体育设施也很有限,只有土坡顶上一个破篮球场。趁墟赶集,去吃碗馄饨面,来回得走上34个小时。空闲的时候,勤快的同学除了到河边洗洗衣服,大家便显得无所事事。

青春期,情窦初开。说是说,男女授受不亲。但是,自然的天性,总会让男女同学之间相互吸引。尤其是封闭在一个偏避旮旯里,距离又近,大家学习、生活、劳动都在一起。明恋、暗恋的事件,难免发生。

要说约会,说难也难,说容易也容易。

说难,的确难。男女生都总会有几个要好的同学,这些同学很可能终日形影不离,吃喝拉撒都在一起,要想单独干什么“坏事”,往往逃不过铁Friends的目光。

说容易,也容易。荒山野岭,密林小溪,要想躲在一处避人耳目,玩个藏猫猫的游戏,地方还是容易找的。

 

L君,可能就是,地上地下,斗胆犯禁的同学之一。

不知出于闲得无聊,找点乐子?还是真的青春萌动,动了凡心?总之,L君是犯禁了。

 

青春期,没有什么恋爱经验的同学,但凡发生恋情,多数都会藏藏掖掖,把恋情小心收藏好,轻易不会外露,即使闺蜜,铁Friends,问到恋情,打死也不说出来。何况在“红色恐怖”时代,一旦恋情暴露,可能会“死”得很惨。

但是,不晓得L君是怎么回事,他的恋情,居然泄露了出去。

兴许,L君交友不铁,有人出卖了他?

兴许,L君或者他的女朋友,得罪了谁,仇家将他们送上了分校道德的审判台?

兴许,L君,太过年少张狂,不把规则看在眼里,硬要尝试一下规则有多大的杀伤力?

然后,一个晚上,在全级组同学面前,众目睽睽之下,L君和他的女朋友,双双被拎到台上。

有同学慷慨激昂,好像要打倒万恶的旧社会,打倒恶霸地主一样,声讨那一对可怜的恋人。

虽然,没有血腥,没有暴力,但是,语言的鞭挞,目光的扫射,很少有年轻人不受伤的。

那一对可怜的恋人,那天晚上,受没受伤?估计当时,目击者,没有几个人会去关注。

当时,可能有人,落井下石;可能有人,幸灾乐祸;我相信,也可能会有人同情他们;更多的人,怕是打酱油的居多,只管围观,看热闹。

事件久远,记忆模糊。

我已无从记起当夜的“公审”,“罪名”是什么?最后有没有“定罪”?定的什么“罪”?最终作出什么样的“判罚”?

我看不到L君和他的女朋友有没有受伤?伤口有多大?也没有追踪L君和他的女朋友多长时间伤口才愈合?更不知道这种伤害是不是会有后遗症,伤痛是否会像怨鬼一样如影随形影响当事人一生?

我也没有去打听,当年棒打的鸳鸯,后来鸳侣是聚是散?

我只记得,L君和他的女朋友,在高中群体里,原本属于曝光率颇高的两个人,事情过后,渐渐淡出同学们的视线,退出我们高中的舞台。

 

高中毕业之后,几十年,一直没有见到L君和他当年的女朋友。

直至那天高中同学聚会,才第一次见到L君。

那是一次不期而遇。

不期而遇,勾起往事。

往事钩沉,感慨良多。

作者简介:退休教师,酷爱文学 早年,计算机,工学学士; 当过知青,做过工人,恢复高考上大学; 然后, 国企,工程师,高工; 私企; 下海; 上岸,返身入职高职学院,任教,十数年,直至退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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