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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改,何以让你左右为难?

时间:2015-01-21   作者:沂水滨 录入:沂水滨  浏览量:119 下载 入选文集

一时间,司改的话题甚嚣尘上,大家莫衷一是,无不焦虑恐慌,就连一些地方的领导也一片禁声,生怕人心浮动,影响了情绪,耽误了工作。

我们处在改革的年代,也身处改革的环境。过去,我们照搬前苏联的模式,显然不符合国情,更不适应瞬息万变的现状。普世派就竭力主张西方的司法独立,那就更滑天下之大稽,他不知道中国的土壤,更不了解中国的历史。事实上,任何的拿来主义,任何的照抄照搬,都是机械的,僵化的,非左即右,绝非司改的初衷与归宿。

员额制,夺走了谁的饭碗?

大家议论最多的话题莫过于员额制。谈到员额制,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,那就是上下左右皆忐忑不安,似乎员额制革了所有人的命。领导担心,实行员额制,我不身处一线,还算不算法官?我说了还算不算?老法官担心,我干了一辈子的法官,实行员额制,到头来我怎么不是法官了?年轻法官担心,实行员额制,我是司法辅助人员,实现法官的华丽转身,需要漫长的五年等待,实现不了当法官的职业夙愿,我考法院为哪般?

这个话题为什么这么沉重?引起这么大的共鸣?关键是拨动了每个人无法言表的心中利益的弦,所以,才这么嘈嘈杂杂,火花四溅。改革,说白了,就是解放生产力,就是改革旧体制的弊端,释放生产要素的活力。这势必影响既得利益群体的利益,他们也就当然要发出自己的声音,无论当权者,还是坐成者,他们在旧体制的庇护下,把维持现状视为当然,削弱了他们的权利,当然会说no。年轻法官过去考法院,大学甚至研究生已毕业,司考已过,考进法院,一年后,一般都会任命为助理审判员,虽不是审判长,但依然能够独立办案,自己的职业理想马上就能实现,法院也能解决案多人少的瓶颈,互利共赢,大家皆大欢喜。

这样问题就来了,老法官已进入不惑,或者知天命,他们已感觉进入职业暮年,辞职?当然不舍。老子进法院,不是让我干辅助工作的,我早就是一级法官,甚至高级法官,总不能让我辛辛苦苦几十年,一夜回到“解放前”,一撸到底,变成我儿子辈的助理了不成?反正没有了奔头,咱不行来个鱼死网破。这就给各级各地法院出了难题。领导呢?我也一肚子苦水无处诉呀,过去我也是业务专家,不是表现优秀,才把我提到领导岗位的?年轻法官呢?不让我干,我炒你鱿鱼,此处不留爷,自有留爷处。你说,法官没有了阶梯,也就没有了未来,留不住人才,这能不说是司改的悲哀?哎,愁!愁!愁!怎可一个愁字了得?看看,司改,本来好好的事情,怎么把人自私的本性全都暴露无疑?哈哈,咱能不能不带这样的?

省直管,到底怎么管?

这个话题相对轻松,声音比较弱,大家交头接耳的少之又少,但真正关心司改的却不吝笔墨。某君,或者某君们会说:怎么管那是上边的事,管我鸟事,你别在那里瞎磨叽。

说实话,四中全会前,本人曾写过几篇不成熟的小文,有过期待,但步子如此之大,实出我之意料,更让司法同仁们眼前一亮,无不为之振奋。过去的司法管理模式,是完全照搬的行政管理体制,并未充分考量司法的独有属性。司法权在行政权面前,相对式微,有时你不得不低头,因为你的人、财、物,均受制于地方,充其量你只是地方的一个部门,有时难免会沦为地方的工具。所以,行政诉讼很难打开局面,行政干预在所难免,依法行政?让你觉得遥遥无期。既然党政领导说了算,我何求打官司?即便打了官司,上访又奈我何?这不能不说是中国老百姓的悲哀,难道不是体制的悲哀?

那到底怎么管呢?大一点的省份,人口近亿,法院一二百处,而且撒遍几十万平方公里,甚至上百万平方公里,管得过来?法官由谁来任命?有了法官遴选委员会,它只是从适格者之中遴选,谁来任命?遴选委员会是没有任命权的,因为人民法官由人民来产生,只有人大常委会有其资格。作为省级人大,你山高皇帝远的,又怎么甄别?难道还真的成了印章机器?财物又有谁来管?高级法院来管,看似一个不错的选择,因为他们上下一体,了解情况,便于管理。但问题又来了,如果由高级法院统管,高、中、基层法院的相互独立性又如何平衡?既然你们上下一体,怎么实现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层级监督?你说虽然只管财物,不管案件,老百姓能信吗?看来这是个矛盾的问题,又是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。如果所有的审判人员,以及院长、副院长、审委会委员皆由省级人大来任命,那人大光给你法院开吧!这显然不现实。我们的澳门特别行政区,只有区区几十万人口,为什么也要设立初级、中级、高级法院?那就要体现司法的层级监督,实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!那司法行政人员呢?他们也要职级晋升,又有谁来管理和任命?难道说也要省管?省委组织部管理你个小科员?省内法院系统有多少公务员?怎么管?如真的让省级组织部门来管,那就等同于管理空白,岂不太让人贻笑大方?看来这也行不通。

因此,法院的人、财、物由省级统管,绝非你想象,事情没这么简单,权当一个美丽的童话。省一级管住领导的任免,管住工资这个职业保障,真正实现与行政体制脱轨,就会造就司改的伟大神话。

法官助理,你到底是什么?

这次司改,产生了一个新名词,那就是法官助理。这个名字虽然有的地方曾经尝试,但并不响亮,而且它的外延及内涵与以往也大大不同。看来法官法是要改一改了,当然,司改涉及的很多法律都要修订。看来,司改是一个渐进的漫长的过程,你一定要有耐心,作为顶层设计,没有现成的模式和套路,这绝非一朝一夕的事情。

法官助理,你到底是法官序列,还是书记员序列?抑或都不是?五年的过渡期虽不算漫长,但作为一个个体的职业生涯来说,又不能算短,作为一项职业,你必须给予规范。首先,作为司法辅助人员,它的权利义务是什么?它是否也要进行职级的晋升?这话肯定是废话。它和书记员有何区别?和书记员之间有没有渊源?书记官过去系单独的序列,实践证明,形同虚设,因为过去的书记员很快就实现了向审判员的转身。它的工资等等待遇又如何规制?看来,上层还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做。

依法治国,这已不是粉饰的口号,司改作为依法治国的瓶颈之一,势必成为我们国家法治进程的重要组成,也势必夺走国人的锐利眼球,恐惧也罢,阵痛也罢,我们还是不应对己私耿耿于怀,更不应置身事外,因为你已身在其中。2015年1月20日

作者简介:我有点腼腆有点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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